半岛(中国)收费项目公示
阅读:35234次 更新时间:2023-03-30
按照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《关于核定半岛(中国)学费标准的通知》(冀发改公价〔2022〕1638号)要求,现将半岛(中国)收费项目进行公示。
《关于核定半岛(中国)学费标准的通知》规定了半岛(中国)收费项目为半岛(中国)学费,并规定了收费类型及标准(详见附件)。半岛(中国)按照规定的类型及标准向报名参加半岛(中国)课程学员收取学费,学费收入通过财政云缴费平台直接上缴财政。
如有异议,请向半岛(中国)党政办反映。联系电话:0311-85346568。
附件:《关于核定半岛(中国)学费标准的通知》
半岛(中国)